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定不移”和“在强基层、强基础上下更大功夫”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陈全国书记的讲话要求,着力解决我区农牧民党员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优等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绝对忠诚的农牧民党员队伍,夯实党在新疆的执政根基。
一、目标任务
发展农牧民党员实行计划单列,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力争通过5年时间,全区农牧民党员达到45万人左右,其中,南疆四地州达到27万人左右;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平均每个村每年至少发展3名新党员,五年后每个村党员平均达到40人以上;人口1000—2000人的村平均每个村每年至少发展4名新党员,五年后每个村党员平均达到60人左右;2000人以上的村平均每个村每年至少发展5名新党员,五年后每个村党员平均达到75人左右;实现村干部全部由党员担任。全面实行发展农牧民党员“20103”机制,即每个行政村每年至少累计储备20名优秀中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从中至少培养10名入党积极分子;再从中至少优选发展3名新党员。其中,南疆每个村和全区重点村每年至少累计储备25名左右优秀中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培养15名左右入党积极分子,每个村每年至少发展4名新党员。
二、工作措施
(一)拓宽源头。注重在挖源、培源、固源上下功夫。突出村组干部、各级评选的先进模范人物、致富能手、群团和民兵组织骨干、在反恐维稳斗争和促进民族团结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等重点,注重把支持党的事业、热心公益、服务群众、思想进步的“80、90、00”后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农牧民、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十户长(巷道长)、村协警等全部纳入组织视野。
(二)主动工作。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引路”。实行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访惠聚”工作组党组织联宣传、联建库、联培养、联审查、联发展“五联”工作机制。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访惠聚”工作组要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草根语言,进村入户讲党的惠民政策、讲新疆的发展变化、讲社会稳定长治久安、讲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真正做到学习资料入户、惠民政策入脑、党恩教育入心,引导农牧民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要坚持解决好群众的困难和诉求,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送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心向党、拥护党、感恩党、跟党走。注重延伸工作触角,积极向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青年宣传新疆的稳定发展和各类优惠政策,吸引他们回乡经商创业,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储备一批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力量。建立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库。要在搞清底数、查明根源、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因人因地施策,做到培养精准、措施精准、成效精准。
(三)跟进培养。建立县领导、乡镇领导、“访惠聚”工作组成员、村干部“四位一体”联系帮带入党积极分子制度,每人至少联系2名以上农牧民入党积极分子,一对一包培养、包教育、包成熟、包发展,每季度至少和入党积极分子谈一次心,随时掌握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入户了解一次情况,掌握他们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带领他们帮扶一户困难群众,定期到困难群众家中走访慰问,帮助制定脱贫致富措施,树立他们在群众中的威信。村党组织要因人而宜,量身定制培养方案,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培训和党课教育,参与党的活动和村级日常事务,分配一定社会工作,在技术培训、资金支持、就医就学等方面向他们倾斜,不断增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乡镇党委要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统筹,必要时可打破地域限制,防止“近亲繁殖”和个别村党组织人为设置障碍。
(四)严格发展。严格入党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防止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备案制等制度。严格发展对象政治审查,重点查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态度是否坚决,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新疆工作总目标认识是否清醒,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是否到位,反恐维稳态度是否坚决,民族团结是否用情,为民服务是否真心,社会关系是否清白。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程序完整,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要认真查处,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地州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专职专责、专抓专管。要把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年一考、一年一评。强化工作任务,地县两级党委都要研究制定发展农牧民党员具体措施和推进方案。乡镇党委研究制定发展农牧民党员工作具体落实措施,村党组织制定发展农牧民党员年度计划。重点村要单设计划,一村一策强力推进。强化以点带面,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南疆四地州每个县市确定一个重点村作为联系点,跟踪指导,精准推进。
(二)从严督导问责。要认真落实发展党员督办机制,逐级建立完善督查指导、动态预警、责任追究等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以上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层层下发整改通知书,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整改不达标的直接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并取消相关责任人提拔任用和评先选优资格。建立奖惩和问责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地方,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党支部书记、“访惠聚”工作组组长当年不评优,乡镇党委书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长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成党员的,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建强基层组织。扩大组织覆盖,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50—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工作需要的,党员人数不足,经上级党委批准,也可设立党委或党总支。成立党委或党总支的,要把支部设到村民小组;是支部的,要把党小组设到村民小组。坚持把党组织建在警务室、住村工作队和住清真寺干部队伍上,把基层党组织建成联系服务群众、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整合各类资源,把惠民资金交由村党组织去发放,把村级公益项目交由村党组织去实施,创造条件让村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使之成为各族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树立村党组织的威信,增强吸引力。
[责任编辑:阿不都外力·吾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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