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365”工作法
2015-07-30   阿合奇县委组织部   

为有效解决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阿合奇县委抓住三个重点、通过六种途径、采取四项措施对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通过调整,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全县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提升。

抓住三个重点,让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现形”。一是突出日常考核。县委组织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对象,实地走访,听取意见,随机了解领导干部情况,采取列席单位有关重要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和干部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建立了由组织、纪检、检察等13个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聘任了25名干部监督信息联络员,构建了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定期召开例会,就日常掌握的领导干部情况交流沟通,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做为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下等次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建立诚信档案。采取函询、提醒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将科级干部失信行为纳入干部日常管理,内容涵盖了作风建设、家庭邻里、服务社区、经济信誉、个人形象等8个大项30余个小项方面的诚信行为,相关诚信信息主要通过党委、政府、纪检、政法、信访、公安、银行、社区、妇联等部门协作采集;建立了以纪检、效能、信访、妇联和“四老”人员等组成的社会诚信监督队伍,对科级干部在日常工作和8小时之外生活中发生的诚信情况进行“明察”和“暗访”;将领导干部的失信、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结合现职岗位作为评价是否胜任的重要标准。三是重点监控任职试用期。自宣布任职之日起15日内,由所在单位明确其责任分工,对其任职试用期内工作目标细化分解,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间由所在单位将考勤、工作目标、民主生活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洁自律等情况记录存档,定期进行汇总,规定时限内仍未达标,将记录“在案”;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时逐项进行调查核实,对无群众基础、无工作业绩、德才欠缺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为选拔任用干部好了最后关口。

通过六种途径,让不适合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让位”。一是同级调整,对不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到适合本人特点和特长的其他同级领导岗位,或者保留原职级、降低一级职务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不变;二是改任,对不宜再担任领导职务的,由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对有专业技术特长,但不适合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改任业务技术领导职务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其工资、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确定。三是降职任用,对不胜任现职但仍可担任低于现职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的,可以降为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不适宜在原地原单位工作的,应当调出安排,其工资、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确定;四是待岗,近期没有合适岗位安排的,视情况可以先免职,在原单位待岗,期间保留原工资、待遇,可以组织参加学习培训或安排临时性工作,待岗期满,组织上根据其表现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适当岗位,其工资、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确定;五是自愿调出,经组织联系、本人同意或者个人申请、组织同意,可以调出原地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确定;六是提前退休,对符合《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的,根据本人的要求,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其退休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

采取四项措施,让受到调整后的领导干部“重生”。一是坚持调整前谈话制度,帮助他们正确对待职务变动,鼓励他们在新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二是“回炉”再教育,抽调纪检、组织、统战等单位(部门)干部进行授课,严格“召回”人员作息时间,通过出早操、参加集体劳动、讨论交流、夜间值班巡逻、联系服务群众等形式,锻炼提高不称职干部思想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训结束后,成立考核组对培训整改效果进行考核,合格后重新安排岗位,不合格的延长3个月培训时间,期满经考核仍不合格的,给予组织处理。三是建立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档案,进行跟踪考察,对被调整下来的干部实行主管部门或主要领导包干负责制,对认真吸取教训,工作重新打开局面进步明显的,及时表扬鼓励,符合提拔条件的重新予以任用。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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