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后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了增强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法律意识,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精神,克州驻乌鲁木齐干休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参加了4月15日在全疆范围内统一时间开展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知识答题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干休所领导十分重视这一活动,在统一答题活动日前夕,专门召集全体工作人员开会,传达了自治区开展这一活动的通知精神,强调了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对答题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4月15日一上班,干休所全体工作人员就早早来到办公室,做好准备,认真答题。通过教育日答题活动,大家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反间谍法》有了进一步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大大增强了国家安全法律意识,提高了维护国家安全,共筑钢铁长城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栗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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