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村规民约》后,我们的环境卫生变得越来越好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的步伐也加快了。”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阿合塔拉村66岁的村民居买朗·阿山阿洪说。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村工作,阿合奇县坚持把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强化领导监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等措施,在全县26个村(社区)全部重新制定实施《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的内容包括公共事务、经济发展、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约定,对美化农村文明环境、维护农村安定团结具有重要作用。《村规民约》的完善和实施,不仅强化了村民“我制定、我承诺、我执行”的自我约束意识,还形成了“遵守《村规民约》光荣、违反《村规民约》可耻”的氛围,依法治村也更有底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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