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全会精神  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2014-12-03   《克孜勒苏日报》  孙翠玲   

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发出“依法治国”的时代强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方向,最大范围凝聚了改革力量,最大程度增强了改革信心,意义重大、令人振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这是依法治国的时代信号和最高境界的体现,同时也是关乎我们要学法、懂法、信法、守法、执法、护法和崇尚法律尊严的集中反映。全会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不允许任何党政领导运用权力干预司法的正常裁判。这既符合国情也体现中国特色,充分体现了司法实际。对法律实施和权力运行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力,是一个法治国家的需求,也是法治实践的反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州党委政法委员会承担的工作任务之一是统一执法思想,协调执法行动,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引领和组织全州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好自治区、州党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依法治国总目标,深入研究依法治州的一系列法治问题,为党委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政法部门法学法律专家的优势,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好不同层面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方式的培养,大力培养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充分发挥政法部门法律工作者在法治克州建设中的作用,紧密结合克州实际,全面推进依法治州,不断推进克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完善和提高。

 

 

[责任编辑:伊尔番?努尔买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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